浏览手机版
2011广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首页2011广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精碟】哪些广州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鉴证报告?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3-02-21 11:02:00  |  点击次数:3074

 【客户疑难】

  广州哪些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鉴证报告?

 【精碟答疑】

  广州企业进行广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交鉴证报告的有如下几类:

  (一)企业财产损失。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申请的;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

  (五)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六)其他情况,诸如连续两年亏损、零申报等。

  如您在广州注册公司变更方面及广州一般纳税人方面有所疑问,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0-28075188(正常上班时间12条服务专线)
值班电话:186-8888-5469(非上班时间及节假日请拨打)
Q Q交谈:点击在线咨询 进行交谈或留言
企业邮箱:888@020178.com
公司网站:http://www.020178.com
官方微博: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70号悦华大厦北座513

新一篇:【精碟】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旧一篇:【精碟】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Copyright © 2013 广州精碟工商财税代理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工商注册_广州代理记账_广州公司注册_广州会计记账_广州办公室出租_广州一般纳税人申请_广州工商代理_广州营业执照办理_广州财务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