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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宗旨;
  二、名称和住所;
  三、经营性质;
  四、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
  五、经营范围和范围方式;
  六、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八、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的分配形式;
  九、劳动用工制度;
  十、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一、终止程序;
  十二、其他事项。
  联营企业法人的章程还应载明:
  1、联合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2、联合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3、参加和退出的条件、程序;
  4、组织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
5、要负责人任期。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范例
  此范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一般规定及企业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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