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名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 增值税企业类别 | | 是(否)新办企业 | | 年度实际销售额或年度预计销售额 | 生产货物的销售额 | | | 加工、修理修配的销售额 | | | 批发、零售的销售额 | | | 应税销售额合计 | | | 固定资产规模 | | | 会计财务 核算状况 | 专业财务人员人数 | | | 设置帐簿种类 | | | 能否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 | | 申请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 | 经批准核发数量 | | | 申请理由 | | | 备注 | | 认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登记时,可以按预计销售额填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所有权力与义务。满6个月前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交转正申请表,交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审核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企业类别:填工业、商业; 3、认定期限起始日期为终审审批的有效期起,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终止日期为从起始日期起满6个月的当月的终止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