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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税局:12万申报本月底截止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2-03-19 09:37:25 | 点击次数:1204 |
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2011年个人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将于3月31日截止,市地税局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须在本月31日前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者将负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其取得的各项所得平时月份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据了解,今年开展个人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以来,不少纳税人已陆续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上门申报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等形式进行申报。 市地税局表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尽快履行自行申报手续,逾期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征管法》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进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据介绍,纳税人可以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和上门申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个人代办申报。 天气变得越来越暖和,朋友们可以摆脱沉重的冬大衣,赶紧换上春秋过渡装吧!同时如有问题请参照广州注册公司及广州一般纳税人网站,同时,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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