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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2-04-06 10:10:23  |  点击次数:1308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4月2日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了招聘合同以及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均无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因此,有纳税人向国税总局的“办税服务”栏目提出疑问: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招聘合同,委托其为企业招聘员工,招聘合同是否需缴印花税?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是否需缴印花税?

国税总局对此明确表示,两种情况均无需缴纳印花税。

上述关于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的相关信息帮到您了吗?如果您仍有问题的话可以参照广州注册公司广州一般纳税人这两个网站进行了解,同时,也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
(信息来源:广州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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