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新闻中心 |
国税总局:旧车过户收增值税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中华会计网校 | 发布时间:2012-07-11 11:21:16 | 点击次数:982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从今年7月1日起,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上述关于国税总局:旧车过户收增值税的相关说法帮到您了吗?如果您仍有问题的话可以参照广州注册公司及广州申请一般纳税人这两个网站进行了解,同时,也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 |
|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0-28075188(正常上班时间12条服务专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