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新闻中心 |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 加班福利费需交个税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长江商报 陈晴 | 发布时间:2012-09-14 16:28:31 | 点击次数:1262 |
中秋节、国庆节马上要来了。对于市民来说,有些人可能将获得单位发放的过节费;有些人可能获得月饼、水果等过节福利;还有些人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将获得一笔不菲的加班费。记者了解到,这些收入均属于个税范畴,需依法缴纳个税。 过节费 中秋节不少单位会为员工发放部分过节费以表心意。不过,这部分“心意”也需并入员工当月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过节费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仅如此,按现行个税法,除了基本的工资,员工得到的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年终加薪等,都应计入个税税基。 福利费 很多单位会为员工发放些月饼、水果等实物福利。这部分所得也需要缴纳个税,即俗称的“月饼税”。 根据我国个税法,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提留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和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由此,若单位给员工发放实物,应折算成货币后,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税。 加班费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我国个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以免征个税。”那么,加班费是否可以免缴个税? 对此,国税总局明确,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上文是否在您对中秋国庆加班福利费需交个税的想法有所改观呢?如您还需要进行在广州注册公司及广州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方面的了解,请深入这两个网站,谢谢您对精碟的支持! |
|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0-28075188(正常上班时间12条服务专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