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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将进入清算阶段,请问清算后有盈利,能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呢?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2-12-14 09:26:31 | 点击次数:1900 |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因此,清算后有盈利,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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