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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范围中的应税服务包括哪些服务内容?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2-12-17 09:36:35 | 点击次数:3489 |
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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