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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广州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分期出资,未能按时到位的话,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精碟咨询 | 发布时间:2012-12-04 10:57:39 | 点击次数:2370 |
客户问:我想在广州注册公司,注册资本50或100万,做进出口。听说注册资金可以分期到位。请问如果到了完成出资的最后期限,剩余的注册资金还无法到位怎么办?会被罚款还是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它啊? 精碟咨询答: 您咨询的问题在《公司法》中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以上规定,无法如期完成出资,将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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