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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有出口资格的外贸企业,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该如何办理申报出口退税?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2-12-10 09:02:54 | 点击次数:1642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的规定,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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