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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碟】广州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也需进行汇算清缴 |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3-02-21 09:51:00 | 点击次数:1422 |
【客户故事】阿华、阿沁两人去年从广州美院毕业后开了间工作室,主要为客户进行个人形象设计和家居装修配色分析,在师姐的建议下,办的是个人合伙企业,实行的是查账征收方式。两人把在国企担任财务科长的朋友请来做兼职会计,那么两人阿玉就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一心扑在拓展客户圈上。但是在去年5月,阿玉接到税管员的通知,说是逾期申报要处罚,阿玉不明白怎么回事,一直以来每月都准时进行了网上申报缴税,从未出现过逾期及欠缴的情况。在通过再次联系税管员才知道,原来阿华、阿沁两人的个人合伙企业未在去年3月底之前办理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手续。 【精碟分析】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由于阿华、阿沁两人合办的公司正是个人合伙企业,故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手续。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服务于广州工商代理,业务包含广州注册公司、广州汇算清缴,如有需要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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