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手机版
新闻中心 首页新闻中心

七月起广州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市地税局  |  发布时间:2013-07-26 17:00:27  |  点击次数:930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关于转发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079号)规定,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广州市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

  据了解,失业保险的浮动费率指单位缴费费率,浮动费率由市人社部门按用人单位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来确定,分0.9%、1.2%和1.5%三档;用人单位在同一统筹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五年的,按基准费率的0.8计算即1.2%费率征收。浮动费率在一社保年度内,实行一年一定,一年不变。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市地税局按其核定费率进行征收。广大缴费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致电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夏文玲 龚翠焰 陆晓红)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0-28075188(正常上班时间12条服务专线)
值班电话:186-8888-5469(非上班时间及节假日请拨打)
Q Q交谈:点击在线咨询 进行交谈或留言
企业邮箱:888@020178.com
公司网站:http://www.020178.com
官方微博: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70号悦华大厦北座513

新一篇:小微企业减税步子不妨再大一些
旧一篇:600万小微企业下月起免税

Copyright © 2013 广州精碟工商财税代理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工商注册_广州代理记账_广州公司注册_广州会计记账_广州办公室出租_广州一般纳税人申请_广州工商代理_广州营业执照办理_广州财务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