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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月试点商事登记改革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南方日报  |  发布时间:2013-08-30 10:37:00  |  点击次数:1450
前天下午,广州市工商局发布《关于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通告》,明确广州市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首份新版营业执照9月2日出炉

根据广州市工商局公布的商事改革试点方案,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或认购的股份,不登记实收资本。这也意味着,商事登记机关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商事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只需在信息公示平台上写明认缴金额。今后,在试点地区,“零首期”开公司将成为可能。

另外,针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门槛”后的监管,公告显示,广州市将搭建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题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可自动判断商事主体行业类别,向许可审批部门智能推送商事主体登记信息,同时将整合各部门登记、许可审批及处罚信息,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将于下月2日正式发出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1日是周末,新执照将于下月2日正式发出”。

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阅企业信息

据介绍,广州市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南沙新区、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天河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区域)。广州市其他地区暂不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仍执行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

在上述试点地区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商事主体,按照《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查询下载《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广州市商事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目录》等材料。

对此,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试点地区9月1日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审批等信息,可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阅,市民上平台一查便知相关信息,可自由选择。

广州市全面铺开时间未定

按照改革要求,除从事金融、电信等经营活动以及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所有的商事主体,一律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对此,工商部门解释称,过去是前置审批,“严进宽出”,改革后是“宽进严出”。改革后,营业执照只是商事主体的身份证,“即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才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

而试点之后,广州市何时全面推行商事登记政策的“松绑”?对此,该负责人则表示,工商部门会按照原定目标推进,但全市全面铺开的时间还是由政府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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