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于2011年一季度抽取了大米、食用油、面条、炒货食品、油角、煎堆、年糕、巧克力及其制品、糖果、腌腊肉、液体乳等11类应节食品,在抽查的206批次食品中,有6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分别是4批次炒货和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脂肪酸组成。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还原剂,能起到护色、防腐、漂白和阻止维生素C的损耗等作用。瓜子、花生等炒货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延长产品的存放时间,增加产品的外观美感。食用油中脂肪酸组成项目,是鉴别单一油品的特征指标项目,每一种单一油品,脂肪酸组成都有固定的范围,如果脂肪酸组成超出了这一范围,说明该油品不纯正,有掺假的行为,不排除部分生产企业为牟取暴利,把价格低的油品掺到价格高的油品里。
针对监测结果,广州市工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不合格食品的经销者进行了立案调查,下架不合格食品119.7公斤。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厂家(标称),告知当地质监部门处理。
今年,广州市工商局将加大对商场、超市的整治力度,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两项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对大型商场、超市,采取日常自律为主、一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的方式,并实行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