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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和申报纳税有什么区别? |
发布人:jingdie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04-11 18:11:24 | 点击次数: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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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开始,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要就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和缴纳税款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很多人以为,这里的纳税申报就是通常所说的申报纳税,还要再纳一次税。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纳税申报不等于申报纳税,两者的概念和内涵并不相同。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12万以上纳税申报的处罚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即使已经缴税,但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对过去一个纳税年度中各项所得和缴纳税款情况的汇总申报,其目的是全面掌握纳税人收入情况,由税务部门汇总核实、对比分析,更好地监控高收入人群。如果平时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就只是履行申报义务,无需再缴纳税款。 当然,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发现某笔收入未足额缴税,那么就应补缴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与纳税申报不同,申报纳税则是纳税人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规定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书面报告并缴纳税款的法律行为,简单理解就是“申报+纳税”。 概言之,纳税申报是将全年所得和纳税信息向税务机关汇总申报,而申报纳税则是日常发生纳税义务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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