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个体经济发展迅速。目前广州地税经管的个体工商户(25万户)占全部经管户数近五成,但贡献地方税收仅占3.5%。地税部门为管理这些个体户投入了15%的人力,人均管户超过1500户,税收管理上户多、人少、投入大、产出小的问题突出,但无证经营、漏征漏管、税负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
为管住管好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源,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和税收法治环境,2009年9月起广州地税对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源分步实施委托代征,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力量,在各辖区设立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站,委托其对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地方各税实施代征管理,财政、地税部门按委托代征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返还或补助。截至2010年9月,全市已建立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站133个,基本覆盖了全市12个区(市)168个街(镇),将4.6万无证照个体工商户纳入管理。
近年来,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源委托代征的做法已在部分省市推行并取得良好成效。如江苏省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试点,其中无锡市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委托代征站60多个,负责7.5万个体工商户及零星税源的税收征管,当年代征入库地方税收8.7亿元,同比增长63.4%。
实施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源委托代征管理有三方面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借助街道等社会力量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公平税收负担,提高全社会的纳税遵从度;二是有利于将税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税收,壮大地方财力;三是有利于税务部门集中资源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促进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