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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广州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07-15 15:44:46  |  点击次数:2850
自税务登记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未超标纳税人适用本规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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