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相关知识 |
【精碟】广州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具体应该如何核定?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12-16 10:25:12 | 点击次数:2336 |
![]() |
【客户疑难】 广州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具体应该如何核定? 【精碟答疑】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八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八项“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营业期限”。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因此,营业期限属于公司的登记事项之一,并由股东共同约定,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公司期限可随股东约定的修改而变动,有数年至几十年或长期不等,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将该登记事项反映在营业执照上。 如公司章程中并无对营业期限进行具体年限约定,经营场所证明符合要求的,公司登记机关可在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中核定为“50年”。 |
![]() |
广州精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0-28075188(正常上班时间12条服务专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