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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修改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吗?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12-16 10:36:53 | 点击次数: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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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疑难】 广州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修改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吗? 【精碟答疑】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号)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行使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变更股东涉及章程修改,也是公司作出的决议内容之一,应体现在股东决议(决定)文件内容当中。 如提交新章程,应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原章程废止,启用新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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