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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的三大主体税种是什么? |
发布人:jingdie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04-06 17:32:28 | 点击次数:3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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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三大主体税种 税源有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之分,税种也有主体税种和非主体税种之分。在广州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一直稳居税种收入前三位,是地方税收的三大主体税种。以2009年为例,广州地区地税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742亿元,税种收入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营业税(306亿元)、个人所得税(162亿元)和企业所得税(127亿元),三大税种收入约占总体税收收入的80%。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分为9类税目,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一般从低计税,如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文化体育等适用3%税率,对歌厅、舞厅等娱乐业实行5%-20%的高税率,金融保险、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则适用5%税率。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与个人收入关系最为密切,影响最为直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所得等11项收入,不同的应税项目对应不同的税率,如工资薪金项目根据工资薪金收入的不同分别适用5%-45%的税率,收入越多缴纳税款就越多,体现了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分别可享受20%和15%的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可以说,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的“提成”,是企业经营效益的“晴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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