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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和地税职能有何区别? |
发布人:jingdie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04-06 17:54:26 | 点击次数:3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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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和地税职能有何区别? 广州精碟工商财税话你知: 1994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中央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在省及省以下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所以,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目前,国税、地税的职责划分主要体现在分管税种不同。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如车辆购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如车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个人所得税)。 国税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是合署办公的,如上海、西藏。广州地税1996年与国税局分设,但仍与财政局、国资局合署办公,1999年作为经济执法部门正式独立分设。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服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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