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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制度概览 |
发布人:jingdie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04-11 13:54:58 | 点击次数:3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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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是在一个课税主权之下的各种税收组织体系的总称。根据税种构成,可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现代世界各国一般采用复合税制。从总体上看,处于同一收入水平国家的税制结构有其共同之处,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1)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占主导。 此税制结构在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主要原因:一是发达国家企业盈利水平和人均国民收入较高,所得税税源充裕、税基广泛;二是发达国家多以私营经济为主,有所得才纳税,有利于鼓励投资;三是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有利于税收公平。 (2)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增值税、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占总税收收入比重较大。 此税制结构在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如中国、巴西、印度等。我国2009年商品劳务税占税收总额约61%,所得税只占26%。主要原因:一是发展中国家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较低,所得税税源有限,商品劳务税以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更能保证财政收入;二是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水平较低,难以准确核定和计算所得税税基,商品劳务税一般以收入全额或增值额为税基,采用比例或定额税率,较易于征管。 上述税制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近年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加速,所得税比重有所提高;发达国家为刺激经济,逐步降低所得税边际税率,开征或提高增值税,总趋势是朝所得税和商品税均占一定比重的双主体税制方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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