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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纳税名片:纳税信用等级怎么分? |
发布人:jingdie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04-08 18:37:18 | 点击次数: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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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信用已经成为个人和企业的“第二张身份证明”。 诚信纳税是信用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市场经济下的纳税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目前,我国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还比较淡薄,逃税骗税、欠税失踪等失信行为还较为普遍,2009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关查补收入1192.6亿元。 为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荣誉感,全国税务系统从1999年开始探索建立纳税信用体系。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正式颁布实施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通过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为处理等情况进行评分,将纳税人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对A级纳税人给予“一优三免”的优待:即优先办理涉税事项;有关税收资料免费赠阅;当年及下一年度营业执照未变更的税务登记免年检;除专项、专案检查及“金税”系统协查外,两年内免予税务检查。对B级纳税人实行正常税收管理;对C、D级纳税人加强监控,严格发票管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广州地税从2001年开始试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每两年联合广州国税评定一次,2008-2009年度评出 A级纳税人1863户、B级纳税人267668户、C级纳税人946户、D级纳税人11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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