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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是提交验资报告还是审计报告? |
发布人:精碟财税 | 来自:广州精碟工商财税 | 发布时间:2011-12-13 10:28:41 | 点击次数: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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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据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提交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明确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如在验资报告中已明确了该内容,则不用提交审计报告,反之则应提交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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