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疑难】
广州公司转让金的交付时间是否有规定?
【精碟答疑】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转让出资合同中规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应视为股权变更日期,何时交付转让金则由双方约定,可以是变更前交付,也可以变更后交付,转让金交付期限不能视为股权交付期限。